各县(区)墙改、散装水泥办公室:
根据省散办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散字[2010]1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委《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989号)要求,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和全国节能宣传周于6月12日—18日同时进行。届时,请我市各县(区)墙改、散装水泥办公室要联系工作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以节能带动墙改发散,以墙改发散促进节能,搞好全国节能和散装水泥宣传工作。现将宣传周活动通知印发你们并对相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主题 组织谋划
各县区墙散办要认真领会“节能攻坚,全民行动”的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与“大力推广散装水泥,积极促进节能环保”的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主题。在实际工作中,把握两者之间的联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负其责,制定和实施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节能和推散宣传活动方案,确保2010年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与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并行不悖、扎实有效开展。
二、创新方式 务求实效
各县区墙散办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及网络、手机等信息平台,大力宣传推进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和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对环境保护,促进结构调整,推动资源能源节约,提高综合社会经济效益的重要意义。通过印制宣传画、宣传手册、播放公益广告等,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加大宣传力度。要把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和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尤其要注重对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工程设计、图审、建设、施工、监理、检验等单位和新农村建设用户宣传国家、省关于墙材革新、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
三、认真总结 及时上报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墙散办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活动中采取的手段、途径,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典型事例以及社会各界的相关反映,今后墙改、散装水泥宣传活动的意见建议等及时汇报,并于6月25日前以书面材料报送我办。此项工作列入2010年度市办目标管理重点考核内容,请各县区墙散办给予高度重视。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