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监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我市被列为全国第三批现场禁止搅拌砂浆城市之一,我办接到通知后,为落实“禁现”政策,未雨绸缪,积极谋划,为推广预拌砂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一)宣传引导 营造氛围
2009年是我市落实“禁现”政策的关键一年,我办紧紧围绕贯彻“省政府216号令”为契机,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努力营造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氛围。在今年的全市建设工程执法大检查中,我办在执法检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同时积极向开发、建设单位宣传国家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政策和使用预拌砂浆的优点。在今年我市举办国际建材博览会期间,我办专门安排场地通过图文的方式向社会宣传散装水泥推广和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政策,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政策先行 提供保障
在市经委的关心下,今年6月我办起草了我市发展预拌砂浆政策,与市建委等部门经过多次的宣传和协调,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十二月十五日,市经委、市建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我市发展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禁现”的时间和各部门的责能,为我市发展预拌砂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目前针对预拌砂浆价格较高,为尽快将预拌砂浆推向市场,我办已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相关鼓励政策,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使用预拌砂浆的建设单位采取差价补贴的方式,鼓励使用预砂浆。
(三)积极培育 项目上马
我办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我市预拌砂浆行业,培育生产企业的发展。今年8月我市凝力特种干粉砂浆有限公司在市经济开发区北区投资1375.9万元,建设一条年产25万吨的预拌砂浆生产线,为我市预拌砂浆的市场应用提供保障。目前该企业生产规模和设备的技术含量在我省都处于领先水平。
目前我市预拌砂浆的推广还处于起步阶段,今后我办还将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以政策为先导,以建筑应用为龙头,以执法监督为保障,促进我市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的健康发展。
文:杨权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